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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3 15:16:53

各畜禽规模养殖户: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3月29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申报材料(6份)报送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ncjxmslg@163.com。

  联系人:张玲,电话:3261191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0314-(27页)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pdf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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