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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06 16:22:47

各有关农民合作社:

  为做好2022年梅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和监测工作,现转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请有意愿申报梅州市级示范社和此次列入监测对象的农民合作社对照《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符合标准条件的,按照申报或监测的要求,做好申报或监测材料,一式二份于5月18日前交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电子文档发至邮箱xnnyjjg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赖绮思,电话:3395250)。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监测)表.docx.doc.docx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列入动态监测的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pdf

  附件5: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评定及监测办法.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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