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3 16:32:03

各有关农民合作社:

  现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02号),请符合《广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申报标准且有意愿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名称为: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采集)进入“个人中心(2022年示范社申报)”,勾选“申报2022年省级示范社”完成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同时将申报材料(包括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一式六份于6月27日前交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人:赖绮思,电话:3395250)。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02号).pdf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