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06 09:38:5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对梅州市大当家劳务有限公司(受理号:20200003)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2019年7月12日
监督电话:0753—3258251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