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0 15:22:25 |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申请的变更合格证培训备案地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期限: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3-3262582 联系人:李宏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