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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1(梅州市宇荣实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27 16:16:25

  欠薪单位名称:梅州市宇荣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兴宁市宁新街道人民大道侧汇景花园A1栋03商铺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2年7月4日我局接到陈志山、陈东胜等2人的投诉,反映梅州市宇荣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其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在兴宁市下堡中心小学项目工作期间的工资共15000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2年8月2日上午10时前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你单位个人基本信息。

  地址:兴宁市曙光路就业大厦四楼

  联系人:朱监察员、罗监察员

  联系电话:0753—3682331、0753—3265893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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