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28 09:38:20 |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文件,兴市府[2016]3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经我局统计核实,2019年应给予:
(1)“石大妈”等335个注册商标每个一次性奖励2000元,合计670,000元;
(2)“传球训练器”等68个专利合计奖励131,500元;
(3)主导制订行业标准NB/T10326-2019《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的广东南丰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一次性奖励50000元;
(4)广东富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新认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合计奖励400,000元;以上四项共计1,251,5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28日至8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知识产权监管股;电话:0753-3389372
附件一: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汇总)
附件二: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商标类)
附件三: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专利类)
附件四: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制订标准)
附件五: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名牌产品)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一: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汇总).doc
附件二: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商标类).doc
附件三: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专利类).doc
附件四: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制订标准).doc
附件五: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名牌产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