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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奖励金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28 09:38:20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文件,兴市府[2016]3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经我局统计核实,2019年应给予:

    (1)“石大妈”等335个注册商标每个一次性奖励2000元,合计670,000元;

    (2)“传球训练器”等68个专利合计奖励131,500元;

    (3)主导制订行业标准NB/T10326-2019《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的广东南丰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一次性奖励50000元;

    (4)广东富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新认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合计奖励400,000元;以上四项共计1,251,5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28日至8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知识产权监管股;电话:0753-3389372


    附件一: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汇总)

    附件二: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商标类)

    附件三: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专利类)

    附件四: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制订标准)

    附件五: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名牌产品)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一: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汇总).doc

附件二: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商标类).doc

附件三: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专利类).doc

附件四: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制订标准).doc

附件五:2019年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励申请统计表((名牌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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