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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10月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24 15:30:29

2020年9-10月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共3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合格率为95.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糖果制品3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32批次,不合格2批次;蛋制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1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41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102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品23批次,不合格7批次。

    粮食加工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调味品12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1批次,饮料6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饼干15批次,罐头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酒类2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食糖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豆制品6批次,蜂产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0批次,鲜蛋31批次,食用盐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

    1、兴宁市熙和湾度假村有限公司经营的碗(生产企业:/,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2日,规格:/),大肠菌群不合格。

(二)蛋制品不合格1批次:

    兴宁市富峰商业城百货商行经营的皮蛋,(生产企业: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8月14日,规格:440克/盒),标签不合格。

(三)糕点不合格1批次:

    兴宁市众旺百货超市经营的板栗香酥饼(板栗味),(生产企业:漳州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9月6日,规格:/),菌落总数不合格。

(四)蔬菜不合格1批次:

    兴宁市叶塘镇益亿家百货综合市场商店经营的绿豆芽,(生产企业:大饶蔬菜批发零售,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2日,规格:/),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五)水产品不合格7批次:

    1、兴宁市阿宝海鲜店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购进日期:2020年9月16日,规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不合格。

    2、兴宁市老三海鲜店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城南掲顺海鲜水产,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0日,规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3、兴宁市经鹏水产品店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龍興海鲜购销部,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9日,规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4、兴宁市粤式海鲜水产店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城南揭顺海鲜水产,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0日,规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5、兴宁市景兴海鲜店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天成生猛海鲜批发,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0日,规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6、陈道宏个体户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天成生猛海鲜批发,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0日,规格:/),氟苯尼考不合格。

    7、兴宁市向新水产品店经营的花甲,(生产企业:永发海鲜店,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0日,规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

    1、兴宁市新旺百货商店经营的早点乐潮汕酸菜,(生产企业:普宁市一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8月5日,规格:250克/包),标签不合格。

    2、兴宁市富峰商业城百货商行经营的萧山萝卜条,(生产企业:杭州南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7月19日,规格:400克/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七)糖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

    1、兴宁市百盛百货综合商店经营的蒟蒻果冻(草莓味/白桃味),(生产企业:揭阳市天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6月15日,规格:160g/包),标签不合格。

    2、兴宁市黄陂镇益亿家百货综合商店经营的姜汁软糖,(生产企业:梅州市沃士迪食品厂,生产日期:2020年1月10日,规格:300克/罐),标签不合格。

三、检验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状况。微生物不达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菌落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控制不当(如环境或操作人员污染),或流通环节样品储运条件未满足要求等。

(二)、4-氯苯氧乙酸钠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的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根据《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 等物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中要求,豆芽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毒害作用不容忽视。造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

(三)、标签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食品标签应符合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造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标签的正确标识不重视,未完全理解关于食品标签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标识错误、不清、缺失等情况,也不排除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隐瞒产品信息或误导消费者等原因。

(四)、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状况。大肠菌群是一种致病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引起人和多种动物发生胃肠道感染或尿道感染等多种局部组织器官感染,大肠菌群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二次污染,在加工器具上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操作人员在上完卫生间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不达标等。

(五)、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抑制微生物成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长期使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不仅会导致肠胃炎的疾病,严重时甚至导致癌症。防腐剂之和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生产过程把控不严,为达到防腐效果,超限量使用多种防腐剂,或者是生产企业在添加防腐剂时只注意到单项防腐剂的最大添加限量值,而没有考虑防腐剂比例之和。

(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是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使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物,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动物性食品在屠宰、捕捞前,使用该药物用于治病,另外农户对于兽药使用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甚至存在乱用、滥用问题。

(七)、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主要用于哺乳动物细菌引起的疾病,氟苯尼考可以有效抑制细菌的繁殖,从而改善哺乳动物的亚健康问题,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氟苯尼考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对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过程中相关药物的规定不了解等原因,造成了超范围使用。

四、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3389315或12315。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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