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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召开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浏览次数:-作者: 曹国新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23 14:43:01

  8月19日,兴宁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食安委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潘启东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共76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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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梅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通报了2020年度梅州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反馈我市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赖建文代表市食安委作了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总结了我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了2021年工作任务,报告指出:2020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查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监管水平、产业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在2020年梅州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赖建文同志还对提请审议的《2020年各镇(街道)食品安全考核结果》、《兴宁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作了说明;市教育局、水口镇分别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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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启东副市长在讲话中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肯定,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要起好步、开好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监管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找准问题,狠抓落实,努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三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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