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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调解一宗因购买使用瓷砖胶和瓷砖粘结剂存在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

浏览次数:-作者: 廖科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8:00:01

  近日,兴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成功调解一宗实体店购买使用瓷砖胶和瓷砖粘结剂防水浆料产品而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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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群众黄先生致12345投诉,反映其于2021年6月份购买了一批瓷砖胶和一批瓷砖粘结剂、防水浆料,共花费约3万元,在使用该产品过程中的房屋墙体贴瓷砖全部出现空鼓脱落现象,房屋墙体瓷砖全部出现脱落现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消费者认为该店销售的瓷砖胶和瓷砖粘结剂、防水浆料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该销售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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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接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到使用现场调查了解,在了解过程中发现其使用的瓷砖粘结剂执行标准(JC/T547-2005)已过期,销售商表示其本人不清楚认为只是标签标示不影响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对该产品到第三方检测,经销商请示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表示相信消保中心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调解,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经销商补偿给消费者50万元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事后收到消费者送来锦旗一幅(高效维权解民忧,热情服务化纠纷)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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