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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司法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8 15:08:51

  为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防控防疫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兴宁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



  一、强化防控宣传知识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防控意识

  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群内发送《致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相关注意事项和疫情相关信息,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顾大局,不 添乱;从严要求自己,提高自我约束,积极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要主动配合排查,尽量不外出,出现情况及时就医。





  二、全面摸排,核实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

  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排,核查是否存在请假到武汉、请假至其他地方途径武汉的社区矫正对象或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确保排查到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掌握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同时,对于已请假在外无法及时返回销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续假,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跟进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人性化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作用

  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名、集中训诫和学习教育等,以电子定位、电话报告、视频通话等方法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行为表现和身体情况;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作用,通过“粤矫通APP”进行线上学习,工作人员及时将学习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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