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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18 16:05:45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兴宁市司法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强调司法行政工作要以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需要为抓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兴宁市司法局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强调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要更加自觉地、坚决地将自身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刑罚执行、安置帮教等职能,这些职能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前端、中端和末端,根植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在具体实践中该局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引导功能、法律服务的调节功能、人民调解的减压等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在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方面,该局积极编制实施 “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将守法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畴,构建责任制主体明确、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同时大力落实乡村振兴建设规划,优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核标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队伍建设方面,该局充分突出从严治党在司法行政系统的地位,把政治过硬作为第一要求,把忠诚作为第一品质,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永远跟党走,永远听党指挥,建设成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放心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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