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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谱写兴宁法治新篇章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普法 发布时间:2021-02-09 11:14:13

    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工作。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市一直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以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法治创建为抓手,以法治创新为导向,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出发,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加快打造“一城一廊一带”发展的格局建设,提供高效的法治保障。

    以顶层制度引领普法全局

    制定《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兴宁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

    每年年初制定《兴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内容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清单,共性工作和个性工作一目了然。各单位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能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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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重点工作深化普法教育

    一是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等重点普法对象,依托中心组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律六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宪法日”,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市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活动236场(次),印制宪法主题宣传品20余万份,覆盖人数达30万人次。

    二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市政府建立了季度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制度,年初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是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大力开展万场“宪法大讲堂”进校园活动,组织律师、法学专家为学生们授课,授课形式多样、内容生动形象、贴近生活,大大提升了青少年学法效果;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聘任了80名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同时引入宁江社工、博爱社工、阳光社工等社会力量,为全市中小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校园常态化。

    四是以阵地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兴宁市神光山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东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司前街1公里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覆盖全市的乡村法治文化广场、坐落于华侨中学的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兴宁普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切实以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贴近群众、熏陶群众,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是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七五”普法以来,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市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同时,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专题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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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目标考评促进普法实效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以来,我市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制定了《兴宁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先后举办三届兴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会,共15家单位接受了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单位评优评先依据。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加强以案普法,广泛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日、周、月活动,让执法活动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二是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我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政府重点工作”等考核指标,坚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个长期起作用的载体不断向前推进,不断提升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我市有49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村(社区)总数的98%,包括1个“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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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特殊主题彰显普法功能

    一是紧扣疫情防控普法主题,我市坚持依法防疫“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市司法局积极牵头做好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压实各部门乡镇普法责任,深入实施“线上+线下”“普通话+方言”普法宣传,加大全域普法宣传覆盖率。各普法责任单位按属地原则和部门职能,采用LED显示屏、拉横幅、橱窗、微信群、短信等多形式,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统筹全市法治力量,落实依法防疫措施,助力我市民生经济稳定发展。

    二是紧扣民法典普法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一方面,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到各单位进行宣讲,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精神要义,推动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依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力量深入推进“民法典六进”,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宣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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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治环境明显好转,刑事警情同比上年下降12.7%,“两抢”案件同比上年下降27.8%,在校学生犯罪率从2018年的0.21‰下降到2020年的0.056‰。同时,我市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我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考评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县(市、区)第一名,兴宁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基层先进检察院”和“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兴宁市司法局“智慧村居法律公共服务平台”荣获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项目奖。

    “七五”普法期间,兴宁市着力整合社会普法资源和力量,大力提升普法参与度和覆盖面,在全市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下,以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普法社会组织遍布城乡大街小巷,人民的法治意识日益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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