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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中司法所:“我为群众办实事”出新招 社区矫正对象变身“反诈宣传员

浏览次数:-作者: 吴宇戈、凌文通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8 17:43:49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兴宁市司法局宁中司法所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成功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变为“反诈宣传员”,有力推动了反诈宣传及“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工作。同时,对反诈宣传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书面表扬和口头表扬。这也是《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兴宁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表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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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初,“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工作如火如荼开展,宁中司法所通过集中教育的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反诈知识宣传,并成功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化为“反诈宣传员”。其中,陈某某、曾某某、罗某三名社区矫正对象不仅自身认真学习反诈法律知识,还发动大量亲朋好友宣传推广和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兴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颁发了表扬决定书,宁中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曾某某、罗某进行了口头表扬。

  社区矫正对象变身“反诈宣传员”,这是宁中司法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创举,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管理下从违法者到普法者的蜕变,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向上向善的内在动力。今后,宁中司法所将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和法治教育,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更好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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