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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兴宁市司法局着力推进“三大工程”
助力解决农民工“薪”事

浏览次数:-作者: 蓝雯 王柳波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08:55:15

            近年来,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并于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兴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助力解决农民工忧“薪”事,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减轻农民工诉累,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着力推进法治宣传育民工程,助力解决烦“薪”事。兴宁市司法局扎实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托“兴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欠薪违法、依法支付薪酬的普法宣传,组织和深化“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发放工资。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共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工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活动86场次,印发宣传手册、宣传资料2.5万份。

    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助力解决揪“薪”事。兴宁市司法局积极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确保农民工及时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兴宁市法律援助处为龙田镇某基地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成功为2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安民工程,助力解决忧“薪”事。兴宁市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积极动员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强权益保护。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兴宁市司法局共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5宗,调解成功15宗,调解成功率100%,比较典型的有:叶塘司法所为20多名农民工讨回15450元血汗钱,新陂司法所为油茶基地施肥农民工讨回欠薪10.65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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