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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司法局“三新”开启法、检、司协作新篇章

浏览次数:-作者: 吴宇戈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29 09:22:11


“练好内功”增本领,“合作交流”积经验。近日,兴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安胜同志带领局党组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到兴宁市人民法院、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与两院崇论宏议促提升、集思广益出实招、凝聚共识谋发展,形成“新局面、新合力、新气象”的“三新”格局,开启两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协作新篇章。



新局面,在疫情防控、党的二十大安保双重任务下,兴宁市司法局全力种好“责任田”、守好“安全门”、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立足主责主业,勇于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围绕发展和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勇当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在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提升办案效率、调解贯穿行政复议与诉讼全过程等方面,勇当司法为民的“暖心人”;在强化品牌塑造、数字赋能、集成改革、诉讼服务、诉源治理等方面,勇当改革创新的“开拓者”。



新合力,在刑罚执行、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建立常态化信息化的联动协作机制,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如: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开启了法检两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优势互补、通力合作、融入基层”的新模式,与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和行政案件诉前联调工作室,与检察院联合签订了《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兴宁市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将各项工作机制逐步细化,共同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进基层矛盾与纠纷高效化解新局面。

新气象,两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深化业务交流研讨,共同探讨、协商、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做到合作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助力形成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的同时,真正把法治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充分发挥兴宁政法队伍的“杠杆效应”,成为展示司法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窗口”、变成司法和行政发展与改革的“助推器”,三部门聚阳生焰、拢指成拳,为推进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和加快我市苏区振兴,走向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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