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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审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01 11:31:44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确定的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我局以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为主线,认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审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审计人员应用法律能力,提升审计执法工作成果,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体系。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审相结合。将依法审计与提高审计成果转化相结合,把推行审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政务公开等制度相结合,切实保障审计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公信力。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依法审计,认真履职,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6个,除1个审计项目由于项目的客观原因而无法实施外(已按计划管理要求上报调减),年初计划已全面完成。共查出违规资金4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1023万元;审计作出处理应交财政资金4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8万元,应调账处理226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24篇,提出审计建议40条,全部得到被审计单位采纳,并促使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3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项,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30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46万元,已归还原渠道57万元,已调账处理226万元。发挥了审计的“审、帮、促”作用。

  二、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确保本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及市法治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严格遵循行政权力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审计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四)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科室、法制科、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各层级责任,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三是严格按照《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每年定期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代市政府草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本级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开门纳谏。

  (二)加强对审计系统内部的监督。年初制定审计工作分工负责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责任到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进一步落实《兴宁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兴宁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明确追究责任的内容、程序、情形等,强化审计组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保密纪律、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

  (三)抓学习教育,提升干部的依法审计能力。一是注重法制学习和培训。认真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按照“高、新、严、实、细”和审计干部价值观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干部的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参加审计署、审计厅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房、扶贫、投资等视频业务培训,输送2名年轻审计干部分别参加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培训班和主审培训班,输送2名干部参加审计厅组织的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培训班,积极营造利于年轻干部成长的宽松环境。二是注意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领导宣讲与集中讨论相结合,讲解理论与制作业务规范相结合,审计干部之间交流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领会,加强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审计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审计理念以及审计制度规范的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改进。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我市普法规划、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完善法制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兴宁作出新贡献。

  兴宁审计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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