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和山水库、和山岩水库清淤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9 16:38:4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承接了兴宁市和山水库、和山岩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兴宁市和山水库、和山岩水库清淤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和山水库清淤工程:位于兴宁市东北部宁中镇邹陶村,该工程清淤共 145.16万m³;其中中粗砂71.67万m³外运利用,表层粉质粘土73.49万m³,根据现场地理位置和清淤段现状情况,拟定73.49万m³弃土渣运至到Ⅳ区、Ⅴ区采空区(容量42万m³)进行堆放,其余31.49万m³堆放于0+700位置的山塘(容量42万m³),渣场的平均运距约500m。

  和山岩水库清淤工程: 位于兴宁市东北部宁中镇邹陶村、石领村、大茔村、和山村、崇新村,该工程清淤共 298.38万m³;其中中粗砂248.00万m³外运利用,表层粉质粘土50.38万m³,根据现场地理位置和清淤段现状情况,拟定50.38万m³弃土渣运至弃渣区进行堆放,渣场的平均运距约200m。

  以上两个水库清淤工程由兴宁市水务局组织实施(业主为兴宁市和山岩水库管理所),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2400.17万元,其中和山水库清淤6735.22万元,和山岩水库清淤15664.95万元。工程施工期共6个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根据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等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项目建设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2、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3、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您的经济状况的影响;5、对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意见;6、其它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示期为7天,即2021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兴宁市和山水库、和山岩水库清淤工程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兴宁市水务局           评估单位: 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陈生 15016278257          单位联系人: 郭生 15220969876

  邮箱:gdxnslj@163.com               邮箱:1210041118@qq.com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