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对2022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设置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示。
兴宁市小型水库大坝2022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兴宁市小型水库2022年度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兴宁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