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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普办来我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点督查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统计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2 08:19:51

       11月17日,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梅州市人普查成立督导组,于11月22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重点督导。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对人口普查工作非常重视,在机构建立、业务培训、经费落实、宣传动员、小区划分、建筑物标绘、入户摸底、短表登记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比对复查和长表登记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人口普查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建筑物标绘不准确、空户未核实清楚、登记对象界定不清、项目填报错漏等问题。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发文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市、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普查登记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人口普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压实工作责任,按时按质完成人口普查工作。二要保证数据质量。利用比对复查和长表登记的最后阶段,解决前期数据质量问题,切实做好全面入户、出生和死亡人口查漏补缺、流动人口重复登记的去重补漏、空户核实等工作。三要落实普查经费。各级政府要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及时到位;要认真落实“两员”的劳动报酬,及时发放“两员”补助,有些“两员”补助低的地方要适当提高“两员”补助标准;提高普查员的工作责任感;要关心“两员”的工作、生活,保持“两员”队伍稳定,确保普查工作的连续性。四要加大督导力度。各县(市、区)要开展政府督查,重点对是否百分百全面入户、由于边界不清造成漏登、普查表登记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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