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18 11:21:00 |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兴宁市统计局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66.2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快报)减少5.69亿元,降幅为3.3%。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3.67亿元,比重为26.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59亿元,比重为17.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4.00亿元,比重为56.5%。
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据与初步核算数据对比表
兴宁市统计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