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4 14:25:39 |
关于建立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依时高质量完成,经研究决定,建立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对口挂钩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和加强检查督促,方便联系沟通,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对口挂钩联系制度(具体安排见附表)。要求在人口普查调查期间,市办公室人员对口挂钩到镇(街道),负责市与镇(街道)的工作联系,并负责检查、督促该镇(街道)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市办公室人员在人口普查的各个关键阶段(如摸底、现场登记等阶段)应深入到挂钩联系镇(街道)进行检查指导,并要深入了解挂钩镇(街道)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动态,严格按照《普查办法》和《方案》要求,协助挂钩镇(街道)搞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
附件:1.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挂钩联系安排表
2.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联系电话
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挂钩联系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