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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统计局“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统计局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14 15:38:07

统办字〔2018〕9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所: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直评字〔2018〕1号)要求,为保证我局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现将《2018年广东省统计局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直评字〔2017〕3号)

2.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上线工作流程

3.各地区收听收看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指南

4.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参与12月25日广东民声热线上线直播连线人员统计表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2018年广东省统计局民声热线上线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证我局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直评字〔2018〕1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2018年我局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党风政风问题,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把手上线。上线表现纳入部分单位党风政风评议工作综合考核,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切实加强对上线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带队上线,分管领导牵头抓、参与上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参与上线,力求以优异成绩完成民声热线上线工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务必高效、务实、依法处理,严格落实问题受理、转办、整改、反馈、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台账,明确部门和责任人,逐项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坚持横向全覆盖和纵向全连接。12月25日省局上线直播期间,实行省、市局两级联动,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业务范围,全面参与到上线工作中来,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转发上线预告,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同步收听收看节目,做到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提高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确保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把握关键环节强化落实。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要认真了解上线流程和注意事项,抓好各环节工作的落实。对上线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反馈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后,要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防范问题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2018年省统计局民声热线上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声热线上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上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洪担任,副组长由省统计局副局长朱遂文、杨骁婷、刘智华、梁彦、杨少浪、熊德国担任,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办、普查中心、城乡中心、数据中心、科研所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省直评议办、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组、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和省局内各处室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处处长王丽莹兼任,省统计局各处室均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民声热线上线相关工作,确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各处室参与民声热线上线工作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省局综合处。(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各处室落实)

四、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做好重点工作总结与计划

为便于节目编辑撰写宣传声带及节目文案参考,根据民声热线上线需要,省统计局将及时抓好近期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侧重于经济普查方面)的整理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提供省局综合处。(省局办公室负责,省经普办配合)

(二)做好热点问题预测

结合近三年来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社会服务承诺,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收集公众关心的统计热点、难点和影响统计作风建设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提炼,以问答的形式分类列出,同时提供相关背景资料。选取的问题要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答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陈述清楚准确,回答简明扼要。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分别准备4-5条热点问题(主要围绕经济普查,根据职能可有所侧重),各单位热点问题(包括问题、答案和相关背景资料)于11月27日前报省局综合处汇总。经筛选后的20个问题于12月7日前报省局领导审定,并及时提供节目组。(省局综合处负责,省经普办配合,会同各市局和省局各处室落实)

(三)做好民声发布材料准备

对2018年广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形成最新权威消息,并将其整理为符合民声发布要求的新闻发布稿(600-800字,时长3分钟以内),于12月7日前提供省局综合处,以便及时转交节目组(上线前一周知会,上线前一天转交)。(省经普办负责)

(四)整理完成敏感问题红线图

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完成省统计局敏感问题红线图,主要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政治敏感、影响社会稳定的非业务类内容以及职业上访人、系统内部矛盾等特别需要在节目中避免的问题,并于12月7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提供省局综合处。(省局办公室负责,会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五)抓好各市统计局连线人员准备工作

1.落实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参与上线直播连线人员名单。省统计局应于12月14日前,收集整理并形成参与12月25日当天上线直播连线的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主要领导(1名)和负责联络工作的人员(1名)名单,包括相关办公电话(领导电话,用于上线使用)和移动电话(联络员电话,用于随时联系)。确保各市在上线前一天(12月24日)上午10:00-12:00(会易通系统调试时间)和上线当天(12月25日)上午10:30-12:30(正式上线时间)都能全部在线,顺利实现省、市两级系统联动。(省局办公室负责,会同各市局落实)

2.按要求完成会易通系统调试和费用支付。及时与广东电信公司取得联系(联系人:梁晓辉,办公室电话:83330307),开立会易通账户,支付相应费用(600元),并于12月14日前将各地市参与上线人员名单转发节目组邮箱(并转交广东电信公司),同时安排1名人员参与12月24日上午10点开始的会易通现场调试工作,保证会易通系统调试工作顺利完成。(省局办公室负责,会同省局数据中心落实)

3.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12月25日上午10:30到位)要守候在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前,随时准备接听直播室转来的群众来电,并及时给予解答,确保省统计局要求调查核实或处理的事情能够及时得以办理。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直播联动工作,并于12月12日前将接听直播连线电话的领导名单,以及直播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省局办公室(填表格式详见附件4),并在上线前一天(12月24日)上午10:00-12:00(会易通系统调试时间)安排人员(如联系人)在已提交的、拟作上线使用的固定电话旁等候,参与调试工作,并把在调试中接收到的会易通注意事项转述拟参加上线直播的领导。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在上线直播中如接到省局领导转派的投诉时,了解情况的,就做好解释工作;不了解情况的,可先接下任务,并承诺及时调查跟进。(各市局负责)

(六)抓好省局上线周期内相关人员准备工作

1.落实上线直播人员名单。省局主要领导带队,共6名人员参加上线直播(上线领导中需有人懂粤语);另安排2名处级干部现场待命。

2.落实预热直播人员名单。根据节目需要,安排2名处级干部(熟悉业务、能听懂粤语)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广州FM97.4频率)预热直播节目(12月25日上午11:00-11:30);另安排1名处级干部现场待命。

3.落实非上线日电台连线人员名单。在上线周期内,省统计局将于12月27日、31日11:00-12:00安排两期连线节目(每期安排与统计热点、经济普查关联度高的处室负责人2名),在本单位办公室接听1小时电话连线,通过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广州FM91.4频率),在线收听群众来电,答疑解惑,记录问题以待跟进处理。省统计局应及时将连线人员名单和备用问题转交节目组。

4.落实反馈节目人员名单。省统计局应根据节目期间曝光的问题、群众投诉和咨询问题等所涉及的内容,安排1-3名处室负责人于节目上线后第四个周三(2019年1月16日)上午11:00-12:00到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通过新闻广播FM91.4频率向社会公开反馈上线期间曝光问题或群众投诉问题和整改情况(该领导须熟悉业务,届时可能会接入投诉人电话,了解其对投诉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以保证问题确有落实)。

5.落实民声评议人员名单。12月17日前确定省统计局民声评议人员1名,参与省委农办(12月18日)和省统计局(12月25日)民声评议现场打分工作。

(以上参与省局上线周期内节目的相关人员名单由省局领导根据统计热点问题讨论决定,省局综合处会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七)按要求准备和上交相关资料

按照广东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流程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一是重点工作总结与计划;二是热点问题预测;三是最新权威消息发布稿;四是敏感问题红线图,并于12月14日前报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组。此外,省统计局相关上线人员名单(另为珠江经济广播预热直播节目准备5个备用问题)应于12月24日前报送节目组。(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八)抓好上线前沟通协调工作

1.省局局内上线协调。根据上线工作进度,不定期召开省局局内上线协调会,确保上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2.与节目组沟通协调。上线前一周,省统计局及时组织上线工作人员和节目组策划人员共同检查上线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协调确定节目相关事宜。(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九)抓好上线直播宣传工作

1.上线预告宣传。各地市统计系统政务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要在上线前一周(12月18日开始)与省局政务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同步进行节目预告,提高上线宣传覆盖力度。鼓励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广东民声热线相关微信、微博,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积极转发省统计局上线预告。(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各市局和省局数据中心落实)

2.组织干部职工同步收听收看。12月25日上午11:00-12:30的上线节目将经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FM91.4频率和珠江经济广播FM97.4频率播出,并通过广东民声热线网、荔枝台广东广播在线、荔枝直播APP、触电新闻APP、686新闻工厂微信公众号、广东民声热线微博等渠道联合互动;12月26日13:34-13:54,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将对本次上线内容进行剪辑播出。全省统计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同步收听收看。(省局办公室负责,会同各市局和省局各处室落实)

3.组织媒体报道上线直播。邀请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积极报道本次上线工作,落实活动参与媒体名单,做好上线当天媒体组织工作,鼓励受邀媒体积极参与12月25日12:30-12:40的媒体群访活动,争取发问权。12月25日下午,准备好上线新闻通稿发送各媒体,确保上线宣传取得实效。(省局综合处负责)

4.审核民声热线网站直播图文。12月25日,广东民声热线网站将同步直播上线相关情况,现场需安排2名处级干部负责审核网络直播图文,确保上线内容质量。(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经普办落实)

5.微信发布上线简讯。12月25日上线直播结束后,当天撰写好本次上线工作简讯,并在政务微信上发布。节目组将根据情况,选择是否转载。(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办公室落实)

(十)加强跟踪督办,切实解决问题

1.抓好民声十问回复。12月25日上线直播结束后,要继续做好对民声十问回复的提炼工作,力求以简洁易懂的文字回答好这10个问题。并于12月28日前转发节目组,同时在省统计局政务微信、微博中公开。(省局综合处负责)

2.抓好咨询和投诉问题处理工作。对在上线期间和上线前后收到的咨询和投诉(节目组将于上线结束后第二个周四转发上线期间收集筛选汇总的问题),省、市两级统计系统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团结协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务实、高效、依法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严格落实问题受理、转办、整改、反馈、考核等工作机制,建立台账,明确相关问题涉及部门和负责人,逐项快速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上线后两周时间内处理完毕)。除节目组转交的问题清单外,其他日常投诉问题将通过广东民声热线网站转交上线单位。省统计局凭节目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站管理后台查看投诉内容,及时跟进回复(如对网站管理后台登陆和转交、转办有不清楚之处,可致电广东民声热线网咨询:020-26185899),相关咨询、投诉问题及回复情况应及时形成清单,并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省局综合处。(省局办公室负责,会同相关市局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3.抓好书面和节目反馈。具体包括以下两次反馈:一是上线节目后第三个周五(2019年1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咨询和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省直评议办和节目组;二是根据节目期间曝光的问题和节目期间收集到的群众投诉和咨询问题等内容,安排1-3名处室负责人于节目上线后第四个周三(2019年1月16日)到广东新闻广播直播室现场参加电话连线节目,向社会公开反馈上线期间曝光问题或群众投诉问题和整改情况。(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相关市局和省局相关处室落实)

(十一)做好上线工作总结

1.准备和报送总结材料。在上线直播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以下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一是《上线工作总结》(含电子版);二是《2018年上线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情况表》和《民声热线节目暗访片后续跟进情况汇总》(根据暗访片性质确定是否需要提供),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省直评议办和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公共邮箱:gdmsrx@163.com。(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办公室落实)

2.建立防范问题长效机制。上线工作全面结束后,省统计局将对上线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防范问题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相关问题。(省经普办负责,会同省局政法处落实)

3.建立相关惩处机制。对在上线期间和上线前后处理问题敷衍塞责、落实整改不到位、相互推诿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据党规党纪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省局机关党办负责,会同省经普办、省局办公室、政法处落实)

五、后勤保障

(一)制定上线工作须知。为便于上线人员更好了解上线流程,熟悉上线内容和上线要求,同时掌握一定的上线技巧,充分做好上线准备,应及时印发相关上线须知,将上线准备工作落实到位。(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经普办落实)

(二)制作上线嘉宾铭牌。及时制作完成12月25日上线节目嘉宾铭牌,并在上线当天带至现场。嘉宾铭牌制作要求:纸质名牌贴在外面(避免反光),留出省统计局徽标以便于识别。(省局办公室负责)

(三)准备上线当日用车。上线人员需于12月25日上午10:30前到达直播现场,应提前做好用车安排,确保上线当日顺利用车。(省局办公室负责)

(四)联系车位预留。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车位紧张,应提前一天(12月24日)将车牌号码发至节目组,以便落实车位。(省局综合处负责,会同省局办公室落实)

(五)组织上线当日乘车。提前通知上线人员乘车时间、地点,并在上线当天(12月25日)组织省局领导和相关陪同人员的乘车工作。(省局办公室负责)

(六)准备上线后工作餐。上线活动结束时间较晚,为保证上线工作参与人员用餐,节目组将就近从简安排工作餐(费用自理),用餐人员名单(包括上线领导和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司机等)应于12月24日前确认并报节目组,同时为后续财务报销提供依据。(省局办公室负责,会同省局综合处落实)

省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综合处联系人:严洁,联系电话:020-83134483,电子邮箱:gdzh@gd.stats.cn

办公室联系人:关启荣,联系电话:020-83134918,传真:020-83340804,电子邮箱:gdbg@gd.stats.cn

粤统字〔2018〕8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省属各有关部门统计机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定》重要意义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统计体制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全面落实《规定》。

二、迅速传达学习,熟悉《规定》要义

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意见》《办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各项党内规定和法律法规,全面系统开展学习。各级统计机构要把《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学习的重点内容,集中进行学习,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的学习。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党组(党委)汇报,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把学习《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组织学习,确保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熟知《规定》的主要内容,了解统计督察的指导思想、机制、对象、重点、内容、方式、程序、作用和纪律,为贯彻落实《规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聚焦督察重点,做好自查自纠

要围绕《规定》确定的统计督察对象、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向本级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党组(党委)汇报和沟通,推动配合党委(党组)、政府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协助问题的解决。各级统计机构对于发现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力问题,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问题,落实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坚定问题,要即行即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积极支持配合,及时整改报告

各地方、各部门要对照《规定》的程序及内容,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在开展督察时,被督察地方、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情况整理并如实汇报,按要求提供与统计工作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不得消极对待督察工作,不得阻挠督察组进入被督察地区、部门的统计机构、有关单位及其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被督察地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统计督察监督,在接受询问时如实向督察组反映情况。督察工作结束后,被督察地方、部门应当按照反馈的督察意见,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反馈书面整改材料。对督察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请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省属各有关部门统计机构于10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贯彻落实《规定》情况报告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洪琳婷,电话:83134499,电子邮箱:gdfg@gd.stats.cn。





广东省统计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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