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1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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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尊敬的各位群众:
按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指令,我院需要整改发热门诊,整改期间由于场所限制,暂停门诊医疗业务,保留预检分诊。需要就诊者请到我院宁塘门诊部(地址:宁塘文峦街134号原宁塘卫生院)或市级医院就诊。宁中卫生院已停止预防接种,需要预防接种人员请到我院宁塘分院接种或城区预防接种点接种(咨询电话:0753—3241229)。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兴宁市宁中镇卫生院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