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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简报(第2期)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5-08 09:32:36

       编者按: 4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议,对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等工作进行了部署。4月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同志带头参加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研判(专班例会)视频调度会。5月1日,副市长、公安局长曾招强,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长罗伟义等到一线执勤点检查督导“五一”交通安保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工作情况予以摘刊。


本 期 目 录

●我市召开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兴宁市认真抓好“五一”交通安保工作


▲简讯



我市召开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4 月 20 日下午,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市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长效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工作,有效预防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指出,今年第二季度关键时间节点众多,历来是事故快速上升期,季节性因素导致事故风险突出,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期。会议强调,各镇(街)、各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重点针对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和气候的特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突出抓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城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假期旅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好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兴宁交警大队按照省、梅州市、兴宁市“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严查严处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多次违法未处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飙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坚持宣传曝光与隐患排查、路面整治、事故倒查等各项工作同步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交警联合城综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及占用公共停车位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月6日至5月7日共查处违停25586宗,教育乱停乱放违法行为24558宗,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行为7680宗,拖移占用车位摩托189辆,收缴占用雪糕筒等杂物1169件;其中5月1日至5月7日共查处违停2235宗,教育乱停乱放违法行为1978宗,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行为450宗,拖移占用车位摩托3辆,收缴占用雪糕筒等杂物204件。

       根据《梅州市公安机关2021年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兴宁大队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订了《2021年“五一”道路交通保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谋划,明确工作任务,措施细化到点,责任落实到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交警大队联合市城综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及占用公共停车位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4月17日至4月23日,查获酒驾2起,查扣摩托车65辆,不戴头盔49起,查处货车超载22起、货车其他违法行为38起、面包车超员3起,应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处车辆违法23起,其他违法行为120起。交警大队各基层中队接处警共107宗。宣传方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送5篇文章、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4月23日至4月30日,扣涉牌汽车3辆、两轮摩托车21辆、三轮摩托13辆,查获酒驾2起,查处货车超载7起、货车(超限超高超宽改装等)其他违法行为33起、不戴头盔17起,应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处车辆违法12起,其他违法行为188起。交警大队各基层中队接处警共128宗。宣传方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送6篇文章、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5月1日至5月7日,查获酒驾22起、醉驾1人,查处货车超载11起、货车(超限超高超宽改装等)其他违法行为14起,起应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处车辆违法115起,其他违法行为136起。交警大队各基层中队接处警共173宗。宣传方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送5篇文章、宣传中队到新圩、罗岗、坭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



兴宁市认真抓好“五一”交通安保工作

       5月1日,副市长、公安局长曾招强,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长罗伟义等到一线执勤点检查督导“五一”交通安保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执勤工作人员,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有关部署,忠诚履职、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曾招强同志先后到凤英长廊、曙光路、市政府门口、兴南中队等一线民警执勤点,详细询问了解社会治安和交通状况,对执勤人员装备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他要求:针对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大,节日活动多的特点,强化对长途客运站、繁华路段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驻点防控,提升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相关警种部门,要加大街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加强交通疏导,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安全畅通的安全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五一假期。5月2日至3日,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组兵分两路,分别由大队长和教导员带队到各交警基层中队督导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五一”交通安保勤务落实情况、查处酒醉驾行动情况和严格遵守“六项规定”情况。自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16 宗,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6起。

     “五一”期间,公安交警大队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全面启动495个农村劝导站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活动,严格落实上勤时间和工作要求,重点劝导摩托车驾驶人“有牌证、戴头盔”,劝导员每天人均劝导不少于5起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对涉两轮、三轮摩托车,面包车、货车特别是农用货车,拼装报废车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严重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同时加大对农村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以及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开展劝导以来,全市“两站两员”共劝导各类交通违法2000多起。


▲4月20日上午,根据兴宁市系统防范化解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兴宁道安办组织文广旅体局到中旅社、永嘉旅行社、交通旅社等单位检查“五不租”制度落实情况。


▲4月20日下午,发文《关于及时消除G205国道安全示范路6类道路安全隐患的函》《兴宁市G205国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6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关于创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的函》《关于防范化解旅游客运、长途客运风险的函》。


▲4月22日上午,组织人员到兴宁大道、刁坊镇周兴村实地勘察道路隐患,经相关部门现场勘査发现兴宁大道西(智汇城至锦绣大桥)建筑施工工地围闭施工的简易围墙超出路面范围,阻碍正常行人通行,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秩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出《关于及时消除兴宁大道西(智汇城至锦绣大桥)道路安全隐患的函》。


▲4月23日上午,为更好地推动我市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工作,兴宁市道安办组织兴南中队、工业园区办、叶塘镇政府负责同志到S225线工业园路段排查道路安全隐患。


▲4月27日,组织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同志到G205安装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公示牌和货车靠右行指示牌。


▲4月28日上午,组织市府办、市城综局负责同志到北门惠福酒店门口协调设置停车位事宜。


▲4月29日,发文《关于及时消除4月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并附《2021年4月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警大队召开会议,组织传达了各级会议精神,共同学习了省厅“六项纪律规定”同时对五一假期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月30日,道安办人员到兴宁客运公司、宁中煤气有限公司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5月6日,为化解停车难导致的交通拥堵安全问题,到贵中路实地勘察停车位设置情况;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应急管理局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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