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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落实1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09:33:41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2022年1月份全市八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街)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1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3311891),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1月份八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兴宁市1月份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1

刁坊居委社区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刁坊镇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刁坊镇政府(刘舫斯)

该居委社区路段道路狭窄,车辆、人流量大,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施工,拓宽路面。

2022年1月30日前

2

X012水布线K4+100m-150m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水口镇大村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市交通运输局

(吴尚华)

该路段警示桩损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装钢护栏。

2022年1月30日前

3

兴宁市兴丰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市工业园

朱志勇

(市委常委 )

市工业园管委会

(马志源)

1、危险化学品出库记录未详细记录领料人、数量及出库时间;2、未按照实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设置危害告知卡。3、部分存放危险化学品的铁桶无静电导流装置;4、部分存放危险化学品的铁桶未放置在围堰池内。

1、制作危险化学品仓库出库记录表,详细记录领料人、数量及出库时间;2、按照实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制作危害告知卡。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铁桶安装静电导流装置;4、将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铁桶放置在围堰池内。

2022年1月30日前

4

黄陂镇陶古村路段安全隐患

黄陂镇陶古村

潘启东

(市委常委、副市长)

黄陂镇政府(袁作胜)

该镇陶古村村道石镜方屋门口至金凤楼、竹园围道路是泥土路,坑坑洼洼、高低不平,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该路段进行水泥硬底化,消除安全隐患。

2022年1月30日前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5

S225线K35+850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黄槐镇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市公路事务中心

(曾新胜)

该路段存在“车辆、人流量大,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的道路安全隐患。

设道口桩等安全警示装置。

2022年1月30日前

6

兴宁市宁中中心小学安全隐患

宁中镇竹一村

谢明扬

(副市长)

市教育局(郭远林)

该学校教学楼一年级教室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聘请专业电工对相关线路进行检测,对教室线路进行线路改造。

2022年1月30日前

7

鑫力服装厂消防安全隐患

宁中镇竹一村机场路口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宁中镇政府(彭燕妮)

1、楼梯未安装防护栏;2、电梯安装口未拉警戒线;3、未配备消防器材;4、未设置消防安全通道。

1、楼梯安装防护栏;2、电梯安装口拉警戒线;3、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4、设置消防安全通道。

2022年1月30日前

8

兴宁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兴城镇兴东路135号

陈君溢

(副市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赖建文)

该电梯使用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2022年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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