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5-10 09:37:21 |
为了更好地做好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的规范使用,根据梅州市审计局(梅市审农资报[2021]5号)及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梅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对2020年5月因“龙舟水”造成的3户受灾户的核灾情况及政府救助情况(详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对与事实不符内容可向兴宁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反映。
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北92号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绍军,联系电话:0753-3311955,传真:0753-3311859
附件:《2020年兴宁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统计表》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