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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宁行”活动部署会议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0 17:16:3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市安委办召开2022年兴宁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宁行”活动部署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镇(街)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国家、省、梅州市“安全生产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部署我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宁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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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各镇(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 65条具体举措、梅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79条具体举措和兴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80条具体举措落地见效;二是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宁行”宣传活动;三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追求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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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志标要求兴宁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五个一”活动,一是要签一份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书;二是要上一堂安全课;三是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四是要组织一次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五是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部署会议结束后,市安委办接着组织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负责人、员工等共计200多人参加活动,一是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 65条具体举措、梅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79条具体举措和兴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80条具体举措;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书》;三是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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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认识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现场发放给企业负责人、员工新《安全生产法》200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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