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20 10:46:58 |
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配套设施和场所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 12月22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梅州正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梅州市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陈根山 (二级建造师) |
廖敬文 (二级建造师) |
罗海清 (二级建造师) |
投标报价(元) |
408367.59 |
407393.48 |
406256.80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