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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8-02 15:30:31

招标项目编号:HAJL-2016-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供水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6]84号批准,建设单位为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向银行贷款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起于工业大道,止于叶塘安置区,全长约12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管铺设安装、原有道路破除并恢复,砌筑阀门井和消防井等项目(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2.3预算造价约:190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工业大道至叶塘安置区。

2.5建设工期:经批准开工日起60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任职条件的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

3.2.1信誉要求: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3因本项目施工需破除人车流量较大的兴叶公路砼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交通干扰较大,为避免投标人盲目投标,造成施工过程中的不必要的一些工程纠纷,切实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到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后须到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已踏勘项目现场的证明,开具踏勘证明时间:2016年8月7日到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候。(开具踏勘证明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明书,技术负责人中级证书、现场踏勘图片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radic;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如使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单位聘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清单,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4.1.3~4.1.9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4.1.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4.1.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1.12、须提交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13、踏勘证明书(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到场亲自提交。

4.3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radic;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9日到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830 上午9:30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必须从其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http://xnjs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胜华 联系电话: 0753-387683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报名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http:// xnjsj.xingning.gov.cn 日期:2016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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