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03 15: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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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信芳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朱信芳(身份证号码: 44020219520515****);
座落: 兴宁市兴城青眼塘二路(烟酒公司宿舍)203房 ;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字第0398664号、兴府国用(92)第0002048-13号;
面积:112.84㎡。
由于朱信芳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坐落于兴宁市兴城青眼塘二路(烟酒公司宿舍)203房;面积:112.84㎡的房产转让给朱东海、廖小云,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朱信芳(身份证号码:44020219520515****)转让座落兴宁市兴城青眼塘二路(烟酒公司宿舍)203房不动产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