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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宁新贵和园A区D1栋1单元增设电梯方案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01 15:18:51





兴宁市宁新贵和园AD11单元增设电梯方案公示


彭小娥等14户业主拟在兴宁市宁新城南106号区贵和园AD11单元(0102房)增设电梯,具体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5.41㎡,建筑层数9层,建筑面积71.25㎡(其中首层建筑面积5.41㎡,二至八层和天面层共65.84㎡)。具体详见规划方案公示图。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本单元共有14户业主,14户业主签名同意增设电梯,12户业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增设电梯方案正报我局审批,特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71日至2020711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反馈者应为房地产权人本人或经产权人书面委托授权的委托人。如有业主不在此居住或已将房屋(车库)出租,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和承租方应将公示情况告知业主。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批前公示期间,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申请人应当自行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备注:规划公示完成(无异议)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还需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安全、质量鉴定、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手续。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联系电话:3238673

该栋受委托人:陈伟均,联系电话:18665638378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71

签名同意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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