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注销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6 16: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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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注销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权属证书进行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将予以注销登记。联系电话:0753-3238687
权利人:陈焕强、吴颂美。
坐 落:宁新城南108号区人民大道301房。
不动产权证号:兴府国用(2003)第02-9320号/粤房证字第C1661695号 。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