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4:48:14 |
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公告
刘新辉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刘新辉(身份证号码:44142519760615****);
坐落:兴宁市兴城城南62号区明星豪庭7D1房;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19970号,兴府国用(2013)第01-2396号;
房屋建筑面积:154.94㎡。
由于刘新辉申请将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城南62号区明星豪庭7D1房登记到刘新辉名下,归其单独所有,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刘新辉(身份证号码:44142519760615****)拥有坐落兴宁市兴城城南62号区明星豪庭7D1房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