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2 16:06:11 |
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房屋)遗失补办公告
张志辉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权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张志辉(身份证号码:44142519670522****);
坐落:兴宁市官汕路宁新水楼塅;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1541号;
建筑面积:228.6㎡。
因权利人张志辉位于兴宁市官汕路宁新水楼塅(证号: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1541号)不慎遗失,现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