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3 15:30:11 |
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公告
卢芳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卢芳(身份证号码:44148119831024****);
坐落:兴宁市宁新城南29号区海兴花园3栋202房;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8)兴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901号;
房屋建筑面积:141.61㎡。
由于卢芳申请将坐落于兴宁市宁新城南29号区海兴花园3栋202房登记到卢芳名下,归其单独所有,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卢芳(身份证号码:44148119831024****)拥有坐落兴宁市宁新城南29号区海兴花园3栋202房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