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30 17:22:18 |
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号
罗晋嘉(身份证号码:44148120010****015)、罗剑华(身份证号码:44148119910****255)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陈冬凤(身份证号码:44142519651****642);
坐落:兴宁市兴田街道米寨兴叶公路;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兴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870号;
建筑物面积:277.20㎡。
因坐落于兴宁市兴田街道米寨兴叶公路的原权利人罗文诗(陈冬凤配偶-隐性共有人)2017年05月18日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兴宁市公证处公证的遗嘱:(2014)粤梅兴宁第001237号,此不动产的50%份额由其儿子罗晋嘉、罗剑华共同继承。现予公告,如对罗晋嘉、罗剑华共同继承坐落于兴宁市兴田街道米寨兴叶公路50%份额的不动产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