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7 09:48:15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开栏等途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以及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加强服务监督。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阳光政务。

  二、坚持勤政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三、坚持廉洁从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强化自律意识,不谋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吃、拿、卡、要,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建设廉政型、服务型政府工作部门。

  四、加强窗口建设:加强窗口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纪律,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牢记窗口服务承诺口号,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加强每日巡查,规范工作秩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单位名称: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48107786160XJ

  法定代表人:许振波

  监督电话:3310286




  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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