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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招强同志到兴田街道督导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行业场所管理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14 10:39:24

  8月12日上午,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到兴田街道办督导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行业场所管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公安局领导伍海波、陈勇强,反诈办、治安、大新派出所等相关主要负责人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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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报了兴田街道辖区今年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对兴田街道辖区内行业场所管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曾招强同志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和行业场所管控工作,兴田街道在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兴田街道也要正视问题,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不断形成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强化行业场所管控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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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招强同志强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和加强行业场所管控工作事关平安稳定、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发展环境、事关风气形象,必须采取超常措施迅速扭转面貌,坚决实现既定目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打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强化行业场所管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近期组织召开高规格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座谈会,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现状以及对全市社会和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树立“破一案不如阻一案”意识,切实保护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是要认真研究精准宣传工作,注重宣传的多样性、实效性,特别是要做好易受骗人员的针对性宣传,让宣传工作做到多方位、全覆盖;

  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反诈工作责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网格宣传防范作用,将反诈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借助“雪亮工程”,丰富并完善建设点位,不断强化立体化信息化防控,并利用各大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工作;

  五是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压实工作主责,对屋主签订责任书,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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