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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06 17:08:54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也是对人类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个体单位,

家庭在建立精神安宁,

巩固文化和社会关系,

以及对后代的成长中,

具有重要深远的影响。


1993年纽约特别会议提出从1994年起每年5月15日定为国际家庭日(International Day of Families),以此提高各国政府决定和公众对于家庭问题的认识,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和进步。


今年5月9日至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最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吧。

Part 1 : 一组图带你看懂家庭教育促进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一组图告诉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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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
今后,

所有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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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事”到“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
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

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
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和家庭的幸福安宁,
但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的特点,
当“家事”上升到“国事”,
该如何尊重家庭教育的自身规律?
立法的意图,
就是为“促进”家庭教育

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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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
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
引导家长

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


赋能,
是指家长遇到困难和问题时,
可以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
学习到相关的知识,
然后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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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如何介入?


既然立法是为“促进”家庭教育
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
对于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来说
更多是纠偏,

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正因如此,
该法在后续审议过程中,
删除了一审稿中的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
改为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
予以训诫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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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泸州叙永县的
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刘某和张某夫妻俩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双方的离婚纠纷,
导致13岁的女儿产生厌学情绪,
不间断逃学,
但刘某和张某却放任不管,
老师多次家访劝女孩返校也无效。
于是,
承办法官向这对夫妻发出
“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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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
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设立的
涉诉未成年人家教指导工作站
在叙永县法院少审庭挂牌成立。
如今,
由叙永县委、妇联、教体局等联合推荐的
14名家教指导员受聘领证上岗,
他们分别是法官、学校心理咨询老师、
专业社工以及民政、妇联
和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这张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

为未成年人撑起的“保护网”开始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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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与“双减”

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
另一大亮点是强调立德树人。
而要想发挥家庭教育
在孩子品德教育
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
还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

那就是“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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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
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在“双减”背景下
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
自然肩负起落实“双减”的重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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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都有助于推进“双减”政策,
但从某种意义上讲,
家长才是真正让政策落地的关键。
专家表示,
“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宗旨一致,
都是为了立德树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
学校和家庭应协同确立孩子的教育价值观,
家庭教育要配合学校,
减少“短视化”“功利化”的目标,
把重心放在“育人”上;

学校也要对家长进行正确引导。


来源: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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