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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度执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开展考核评价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22 11:08:19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根据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兴宁市医保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小组,于5月份起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度执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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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评价小组根据年度数据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核: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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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此次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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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检查考核,使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强化遵章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学习医保政策和有关经办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好《医疗服务协议书》约定事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从而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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