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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全力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16:20:14

  12月20日,我省在国家新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2年版药品目录》由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及广东省按规定增补的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组成。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国家医保局一直关注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今年又有7个罕见病药品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费用负担。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神药”“僵尸药”调出目录,参保人合理用药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为确保谈判药品及时落地,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建立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制定了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等政策,综合施策,全力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相继出台了“双通道”管理政策或实施细则,截至11月30日,全省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家“双通道”零售药店,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目前,我省正在全力推进谈判药品落地工作。一是做好政策衔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所有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及其同通用名药品,全部列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二是强化新增谈判药品保障。2022年1月1日始,对2021年国家新增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确保每个地市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并能正常报销。三是确保谈判药品配备。各地医保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首要责任,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对于医疗机构无法配备的谈判药品,强化“双通道”药店的配备,通过处方流转保障供应。四是严格落实谈判药品落地监测制度,及时掌握谈判药品使用和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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