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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10 11:27:16

  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3月组建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加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明确单位领导亲自抓,对全局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稳步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执法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四是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要求领导干部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加快推进“两平台”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局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手册,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及日常维护,认真落实我局“两平台”建设工作。

  (三)高效组建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作为新组建单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积极与市司法局相关行政执法的业务股室沟通协调,在其指导和帮助下,我局执法队伍高效完成组建,并匹配了10名执法人员。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完成了新用户的申请审批工作。通过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学习并通过了执法证考试。

  (四)细上着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局党组的带领下,通过学习相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初步制定了《兴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兴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兴宁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范围,重点规范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同时,建立了“三项公示制度”,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的管理,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细化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抽查及处理结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推进相关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话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我局现已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栏设置。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接下来我局将全面系统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面对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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