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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78658/2021-00163 分类: 其他、通告
发布机构: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8
名称: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兴宁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文号: 兴市府〔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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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兴宁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9月18日在兴宁城区实施2021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9:18时至9:33时。

  二、届时市区将启动30台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兴宁电视台第一套(时政综合)、第二套(影视文艺)和兴宁人民广播电台(98.9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搞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五、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1次,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1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每次间隔3分钟,持续时间共15分钟。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