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宝妈
留言日期:
2025-09-09
主题:
新生儿医保咨询
内容:
在兴宁市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户口在其他省市,如何在兴宁市购买新生儿医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10
答复时间:
2025-09-10
答复单位:
梅州市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关于您留言咨询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的问题已收悉。现按政策答复如下:

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4〕11号)文件规定: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不受户籍或者居住地限制。

出生6个月内参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出生6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您可通过线上登录“粤省事”、“粤医保”等小程序进行新生儿参保登记及缴费,线下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至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如有疑问,可咨询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电话:0753—3256057、0753—3257220。

特此答复!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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