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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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0-09-02
主题:
疫情期间不能改名吗?
内容:
今年年后大概二月末的样子,我去叶塘镇办事处问过,然后那个办事处的人就说不能改名(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名称),也不解释为什么,就撂下一句不能办。当时我以为是疫情的问题,但是没多久我朋友告诉我她那里都可以改名,大约是四月初那会儿。然后我最近在家,但是去了好几次办事处也没有开门,也没有上下班时间。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不能改名,如果能的话,改名需要准备什么,以及有哪些流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9-02
答复时间:
2020-09-07
答复单位:
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可以办理变更更正手续。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1、被收养的小孩;2、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3、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4、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5、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6、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7、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8、其他被公安机关认为理由正当的。


  兴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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