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4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兴城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梅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宁篇章。全会听取了宋才华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兴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宁篇章的实施方案》。 全会认为,今年以来,我市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黄坤明书记来梅来兴督导调研指示精神,按照梅州市委工作安排,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奋起直追、竞标争先,推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融湾入海”步伐加快、“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绿美建设走深走实、深化改革蹄疾步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迈出新步伐。 全会指出,全市上下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笃信笃行、对标对表,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信心决心。要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主动,更加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之路;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融会贯通中更好地推动兴宁现代化建设;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路径,不断优化完善兴宁现代化建设的思路举措,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到二〇二九年,完成中央《决定》、省委《意见》、梅州市委《实施意见》和本次市委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老区苏区加快振兴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兴宁贡献。 全会强调,要深刻把握兴宁改革发展的实际,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添动能”、实施“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促融合”、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改革“育新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力”、绿美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优环境”、深化民主和民生领域改革“增福祉”、平安法治领域改革“强治理”等方面稳扎稳打、破难攻坚,奋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中干出新作为。 全会强调,要深刻把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在坚持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健全完善改革推进落实机制上聚焦发力,凝心铸魂、强基固本,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强调,要全面增强改革政治自觉、精准把握改革科学方法、综合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持续锻造改革过硬作风,有力有序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全会强调,要以改革为动力抓创新、调结构、稳增长、提质量、防风险,全力抓好经济工作,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绿美兴宁生态建设,扎实做好养老、教育、医疗、卫生、城市更新等民生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改革旗帜、扛起改革担当、保持改革锐气,守正创新、实干争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宁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