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坪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参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坪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3801132,电子邮箱:daping@xingning.gd.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通过大坪镇政府网站、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政府政务工作信息,主要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工作报告、办事指南、惠民信息公开、公示、告示11个方面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选择了适当的公开类型,开辟了公开专栏,网络信息专栏等类型,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给予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201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5条(含领导分工),工作动态类信息29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7条。
(二)公开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我镇认真抓好了镇、村政务公开栏、村文体广场宣传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全镇3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均设有村务公开栏,镇政府设有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2、会议通报公开。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等会议形式将需要公开内容进行通报。
3、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居),向全镇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没接到相关申请及没有申请处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镇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梅州市、兴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