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兴宁两级
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射击训练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发改〔2020〕127号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中央、省、梅州市关于国防教育训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梅州和兴宁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军分区关于同意依托兴宁伟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建设梅州市级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的批复》(梅市府函〔2020〕169号)精神,现同意你单位实施梅州、兴宁两级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射击训练场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89-01-083754。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在兴宁市黄陂镇振光村,毗邻兴宁市伟泓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0亩,主要建设1个50m×100m标准射击训练场、1栋建筑面积约1014平方米的指挥台大楼、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的抛靶房。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山体支护工程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53.4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458.37万元)。建设资金除梅州市政府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招投标发包方案业经我局核准(见附表)。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项目招标、报建、施工等相关手续。请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1日
附表: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梅州、兴宁两级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射击训练场项目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