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兴发改投审〔2024〕169号
建设内容:拆除学校内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西栋教学楼,并在原址上新建一栋楼高4层的教学楼,占地面积约307.1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3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1.53万元,其中工程费35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0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批复时间:2024年11月15日
索引号: | 114414810072278733/2024-0027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名称: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新圩中心小学D级危房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
主题词: |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4〕169号
建设内容:拆除学校内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西栋教学楼,并在原址上新建一栋楼高4层的教学楼,占地面积约307.1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3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1.53万元,其中工程费35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0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批复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主办单位:梅州市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电话:333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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